平泉市医院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 按照承德市医改办《关于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承医改办[2017]14号)要求,为确保我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全省目标范围之内,医疗费用增幅要控制在10%以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为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逐步调整医院收入结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降低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二、控费目标 医疗费用增长率<10%;临床路径入组率≥50种,入组率>50%、入组完成率>80%;按病种收费≥50种;药占比<30%;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收入)在医院医疗收入占比>35%;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0元;基本药品使用比例>30%;抗菌药物使用比例≤60%;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90%;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90%;门、急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长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3%;平均住院日低于去年同期;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70%;患者满意度>90%。 三、控费措施 1、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要求,控制大处方,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处方用量须注明理由。每月邀请承德市中心医院专家进行处方与病历点评,对存在问题的处方与病历的开具者或书写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2017年6月印发《平泉市医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医院辅助用药控制在30种;辅助用药掌握适应症,使用辅助用药名录内的药品不得超过2种,静脉中药制剂只限制1种,单次住院辅助用药总金额不得超过1000.00元。医务科每月进行监管落实绩效管理,并定期在医院简报上公式。 3、结合各住院科室实际情况,限定次均费用和药占比,每月医保办、质控办统计指标落实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在全院通报并与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多次均次费用与药占比超标的科室与人员采取惩罚措施。 4、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量控制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5、落实《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强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证临床医师熟练掌握抗菌药应用及联合用药指征,严格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时机和疗程,已达到有效遏制细菌耐药,确保临床合理用药,从而控制医疗费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控费力度。 高度重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强化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充分发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加强医保引导调控等协同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医院运行新机制,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着力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占比,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 2、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 以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医疗收入结构、医疗服务质量等为核心,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并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建立医疗费用管理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强化控费工作,确保年底医疗费用增幅不超过控制目标。将控费指标纳入对科室考核内容。 3、落实控费考核问责机制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我们充分认识控费的重要性,成立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领导小组(附件1),科室建立健全科主任、护士长亲自抓的组织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把控费目标实现情况作为学科建设投入、科室绩效考核等考核范围。对控费目标落实较好、排名靠前的科室给予奖励,对于达不到控费目标的科室,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1: 平泉市医院 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领导小组 组 长:王立新 院长 副组长:时玉红 党委副书记 孙力民 纪检书记 黄景超 副院长 王 志 副院长 房明华 副院长 杨树忠 副院长 成 员:林自军 财务科长 张桂兰 办公室主任 赵晓艳 医务科主任 宫 伟 医务科副主任 崔玉华 护理部主任 刘建华 药剂科主任 王旭东 神经内科主任 邹德惠 呼吸消化内科主任 张玉莲 心肾内科主任 张 巍 感染科主任 李龙池 儿科主任 崔朝阳 外一科主任 崔宙开 骨二科主任 孟建军 外三科主任 张天斌 麻醉科主任 王洪军 手术室护士张 卜亚青 门诊部主任 赵海涛 急诊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医务科,宫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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