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泉市医院
 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正文
作者:Admin  来源:平泉县医院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15/12/15 14:47:59  点击数:10840
【字体: 字体颜色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证患者医疗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医师对接诊的每一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2、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订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如果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门诊首诊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详细告知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让患者在门诊登记簿上签字。

3、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合理、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

4、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做出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可能需要做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做记录,给予必要的心理支援。

5、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必要时可申请会诊。

6、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转院或继续留在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外伤患者尤其是毁损伤或合并重要神经、血管损伤的,医师应实事求是地详细告知其治疗结果,特别是患者、家属对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时。

7、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告知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其直系亲属或委托的家属。

8、当患者的治疗效果不满意或者未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时,主管医生应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对治疗手段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检查的结果为依据,结合医生的临床经验给予及时有效地修改。

9、对于重大的治疗手段的修改或者变更时,主管医生必须在上级医生的协助下共同向科主任汇报并征得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如存在疑问或者困难,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讨论或报医务科组织院内会诊。

10、对于向病情加重方向发展患者的治疗手段变更;对于无创转有创治疗的变更;对于使用有重大副作用治疗手段的变更;对于扩大手术范围的变更;对于破坏性手术的实施等必须慎重决定,要严格以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等作为客观依据,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决定是否上报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同时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并签署由患者或委托人签署意见的知情同意书。

11、对于由传统治疗手段改变为新技术治疗时,必须严格按照新技术开展准入规定进行,做好相关的登记和知情告知。

12、对于涉及到医学伦理方面的治疗手段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医学伦理的规定进行。

对于涉及到患者隐私的治疗手段变更,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医疗保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得到有效的保护。

13、麻醉科手术室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按五级分类对手术科室的病人进行风险判断,要求手术科室在术前小结、术前讨论中予以评估,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平泉市医院 冀ICP1301596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