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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平泉县医院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15/12/15 15:02:12  点击数: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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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院的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和处罚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适时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奖励和处罚办法

(一)、奖励

1、在工作中,如遇患者或家属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情得到妥善处理的,适情节给予精神鼓励或适当的物质奖励。

2、遇有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适情节给予精神鼓励或适当的物质奖励。

3、对个人获得患者及家属表扬赠送锦旗、感谢信、牌匾的,一次奖励50元。

4、对拒收病人或患者家属赠送的红包、财物,并主动上交医院的,一次奖励50-100元。

5、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上级各部门表彰的个人,如表彰部门给予物质奖励的,医院给予通报表扬;如表彰单位只发奖励证书的,医院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县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400元,省级的奖励500元,省级以上的,视情况医院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二)、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空岗、脱岗者,一次罚款50元。

2上班聚众聊天,吃零食、干私活、利用电脑或手机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给予加重处罚。

3、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佩戴胸牌、服务不热情、不使用文明用语者,除批评教育外,一次扣罚50元;因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服务态度差,受到患者及家属举报投诉的,除批评教育外,一次罚款100元。

4、因服务态度恶劣,与患者或患者家属发生吵架的,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待岗或调离原岗位。

5、上岗期间饮酒及酒后上岗,违者罚款500元。如因酒后上岗发生纠纷与事故的,按医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向患者及家属暗示或索要收受红包,受到举报投诉的,一经查实,除归还所得外,给予当事人收受金额双倍的处罚。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各项评比资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7、无故推诿病人,私自外转病人或把能在本院诊疗的病人介绍到其它医疗场所,工作人员未经医院批准,外出从事医疗活动或无偿提供医疗器械或材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扣发当月奖金,在职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待岗,并在全院通报批评,离退返聘人员,取消返聘资格。

三、有关说明

1、对于获得表彰奖励的个人,除在医德考评中给予相应的加分外,在晋级、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违反规定受到处罚的个人,按医德考评量化标准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减分,记入个人医德档案。

2、以上规定如有和医院其他管理规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以此规定为准。

3、此奖惩制度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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