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出院病例讨论: 新患者入院后7天内必须由副主任组织入院讨论,明确诊断,拟定治疗方案,经治医师要将讨论内容记录在病程中。 出院患者在出院前完成出院病历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副主任主持,全区医生参加,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治疗是否充分、合理,疗效及出院后建议、安排等,将讨论记录在病程中或出院小结内。“入(出)院病例讨论”标题独占一行、居中。 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但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 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组织全科讨论,全科医生及护士长参加,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护理方案;由科主任决定提交全院病例讨论,讨论前提供病历,病区应充分做好讨论前各种准备,有关病史资料和理化检查报告应准备齐全,写好病历摘要,交医务科印发。不定期举行罕见或典型病例的教学查房。 3、死亡病例讨论: 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进行。 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对特殊病例和有教学意义的病例由医务科组织更大范围的讨论会,找出医护工作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以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医护质量。由经治医师书写讨论记录,另立专页,归入病案。“死亡病例讨论”标题独占一行、居中。 4、术前病例讨论: ⑴为保证医疗安全,严格执行手术审批权限,对于重大手术、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⑵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⑶主管医师准备好资料,详细制定手术方案及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的可能性及并发症的预防、补救措施。 ⑷重大手术制定术后监护措施,提出护理要求。 ⑸术前讨论情况要记入病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