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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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药代表来院接待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严明行业纪律,规范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行为,建立医院与医药企业之间信息和技术交流的正常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按照平泉市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现将医药代表院内来访接待管理告知如下:

    医药代表到医院相关职能部门线上或线下进行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平泉市医院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平泉市医院医药代表登记备案表.docx

附件2:平泉市医院医药代表院内接待预约审批表.docx

附件3:平泉市医院医药代表廉洁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