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有疑难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提出会诊。 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及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科室应填写会诊单并注明会诊目的与要求,科主任或主治医师签名后送交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7、对在我院诊治有困难者,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及时转诊。 8、封闭病房无陪护患者去外院诊疗,应有本科室医护人员陪同前往,必要时携带病历,并及时通知患者的监护人。 9、外院邀请我院会诊时,由医务科安排相关人员前往,并登记备案。未经医务科同意去院外诊疗属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