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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来源:平泉县医院  录入:Admin  更新时间:2015/12/15 14:41:45  点击数: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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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科室:

⑴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⑵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取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对姓名、对药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注意用药后反应。

⑶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⑷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⑸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床号、姓名、血型、交*配合试验结果等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反应,保证安全。

2、手术室:

⑴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⑵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⑶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器械护士须会同巡回护士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并予记录。

3、药房:

⑴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和配伍禁忌。

⑵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⑴血型鉴定和交*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⑵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⑵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⑶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⑷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⑸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病理科:

⑴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⑵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⑶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⑷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7、放射科: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特殊准备、临床诊断。

⑵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治疗反应。

⑶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8、针炙、理疗科:

⑴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状况。

⑵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⑶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⑷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与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⑴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包裹注射器是否配套、有无破损。

⑵灭菌时查对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及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方可发出。

⑶器械敷料消毒毕,查对是否注明日期,并固定位置存放。

⑷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消毒灭菌日期。

⑸收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清洁处理情况。

10、特检科室: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特殊准备。

⑵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⑶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按上述要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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